>
|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
添加时间:06-10-26 09:26:22 |
|
|
第一条 为加强专门协会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规责。
第二条 本《工作规则》的制定,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各专门协会章程精神及专门协会工作需要为依据。
第三条 专门协会是残联统一组织内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本级残联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专门协会议事由主席召集主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策。
第五条 各专门协会每年都要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开展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决定要报市残联审查备案。
第六条 市残联派一名联络员联系专门协会的工作,联络员参与专门协会议事会议。
第七条 广泛团结、教育本类残疾人怎守国家法纪,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第八条 关心残疾人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了解他们的疾苦,倾听他们的意见,反映他们的需求。
第九条 依照法律和政策,维护本类残疾人合法权益。
第十条 以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和本类残疾人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残联工作,协助残联举办康复、法制、心理学各类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增强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第十二条 组织残疾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倡导文明风尚,弘扬奉献精神。 |
责任编辑:Mouse  |
|
|
设为首页 ㄧ
加入收藏 ㄧ
网站导航 ㄧ
友情连接 ㄧ
网站管理 |
联系电话:0712-2824310 E-MAIL:xgclbgs@163.com
Copyright &Copy; 2006 www.xgdpf.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省孝感市残疾人联合会 鄂ICP备05011312号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仙女路北40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