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孝昌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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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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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07-11-23 09: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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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有关要求,孝感市孝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永红主持召开由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地税局、残联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专题研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一致意见。
一、切实提高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思想认识
会议提出,残疾人是最需要关心、扶持、帮助的弱势群体。扶持和帮助残疾人就业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内容,是残疾人发扬自强不息精神、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观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法规、政策,迅速启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抵扣工作。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宣传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重要意义,使关爱残疾人、为残疾人办事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
二、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抵扣的具体办法
会议指出,根据国务院488号令、湖北省人民政府275号令以及鄂财综发〔2005〕39号文件要求,凡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其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县残联按照规定核定,县财政部门按规定的时间从其预算经费中抵扣;凡属财政预算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县残联按规定核定并负责征收,县财政部门在资金划转上应积极提供支持。县内各类企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县残联按照规定核定,统一委托县地税部门代征。各真部门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残联负责核定征收。
三、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问题
会议强调,县财政、县残联应加强残疾人保障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真正为残疾人就业发挥作用。会议要求,县残联、财政、地税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努力推进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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