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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孝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为加强基层残联建设专门印发了孝昌办发[2007]61号文件。文件明确提出要按照有分管领导、有机构管理、有残联专职委员的要求完善乡镇残联组织,各乡镇、县开发区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残疾人工作,配备专职委员,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残疾人工作。社区、村都要建立残疾人组织,落实办公场所,并配备协会主任、副主任和专职委员。为落实两办文件,县残联大力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目前12个乡镇、1个开发区都配备有专职理事长,乡镇及开发区建残疾人协会14个,并做到有牌子、有工作场地、有专人负责、有章程、有工作制度、有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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