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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司法局 孝感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通知
孝司发通[2004]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残联:
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残联本着维护社会正义、助残扶弱的原则,采取多种手段,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残疾人维权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残疾人法律服务和维权工作开展更加扎实有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维权工作的认识
残疾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是特别需要全社会关心和扶持的弱势群体中最困难的部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利益的分配 使残疾人在利益调整和利益纠纷中容易受到侵害 ,他们 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需要别人的帮助,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残联要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维权工作的认识,残疾人维权工作既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维护残疾人的权益,是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落实“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具体措施。只有重视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才能符合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的要求,才能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中华民族扶残助弱的传统美德 。
二、明确职责、扎实为残疾人提供维权服务
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指定、督导法律服务机构承担起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责任,指导、帮助基层法律援助单位创建“维权示范岗”工作,并为他们开展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各基层法律服务单位要把残疾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开展法律服务,使经济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当事人得到无偿、优质的法律服务。残联部门要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成立残疾人维权工作站,挑选精兵强将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要依托日常信访工作,做好残疾人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转介工作。
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和残联要制订计划、编印学习资料,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福利工厂、学校、社区多途径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让残疾人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残疾人法制观念。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评选、表彰维权先进集体和个人活动,并借助新闻媒体广为宣传,同时加大案件的正面宣传,扶持社会正义、倡导助残风尚。要发挥中华民族的扶残助残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加强队伍建设。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要有仁爱之心,对维权案件不推诿,主动热情服务,依法开展维权工作。各级残联信访维权人员要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积极主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使残疾人就近就地得到法律服务。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