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孝感城区原客运“麻木”车主办理相关优惠政策手续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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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06-10-26 09:2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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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8-04 有效截至:2006-09-04
经市“禁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孝感城区已交车的原客运“麻木”车主办理相关优惠政策手续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低保
(一)对象:持有《转岗优惠证》、属孝感城区非农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0元的原客运“麻木”车主,均可申请低保。
(二)程序、地点及时间:符合以上条件的“麻木”车主于2006年8月8日前带《转岗优惠证》、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各复印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居委会和市开发区的社区居委会申办。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市、区民政部门于8月10日前办理好低保证、银行账户及存折。低保金从7月份起记入个人账户,8月底一并发放,新纳入低保的对象凭低保证和存折直接到银行领取。
二、办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证》
凡持有《转岗优惠证》、需办理其子女就读从小学到初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原客运“麻木”车主,于200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凭《转岗优惠证》、户口本、房产证到规定学区的学校报名,报名时免交杂费和课本费。开学后,由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和孝南区教育局核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证》。
三、办理《医疗优惠证》
(一)具有孝感城区非农业户口的原客运“麻木”车主持《转岗优惠证》、户口本及家庭成员一寸免冠登记照各一张于2006年8月14日至8月22日到所在市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道办事处集中办理《医疗优惠证》。其中:
1、8月14日——15日,集中办理广场街辖区;
2、8月16日——17日,集中办理新华街辖区;
3、8月18日,集中办理车站街辖区;
4、8月19日——20日,集中办理书院街辖区;
5、8月21日——22日,集中办理市开发区辖区。
(二)具有农业户口的原客运“麻木”车主由孝南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开发区统一组织,于2006年8月14日至8月18日,持《转岗优惠证》、身份证、村委会开具的家庭成员证明及家庭成员一寸免冠登记照各一张,直接到市惠民医院办理《医疗优惠证》。
四、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一)对象:持有《转岗优惠证》、属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原客运“麻木”车主。
(二)办证需提供资料
1、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原客运“麻木”车主,申办《再就业优惠证》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转岗优惠证》;
(2)原企业签发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原客运“麻木”车主,申办《再就业优惠证》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转岗优惠证》;
(2)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
(3)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
(三)程序及地点
由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到市开发区管委会及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集中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符合条件的“麻木”车主由市开发区管委会及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集中办理相关手续。
(四)时间
1、8月14日——15日,集中办理广场街辖区;
2、8月16日——17日,集中办理新华街辖区;
3、8月18日,集中办理车站街辖区;
4、8月19日——20日,集中办理书院街辖区;
5、8月21日——22日,集中办理市开发区辖区。
孝感城区“禁麻”工作领导小组
二OO六年八月三日 |
责任编辑:Mou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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