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太原市出台《盲人按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给省城盲人按摩市场订立“规矩”。
太原市现有盲人按摩机构115个,从业人员400多人。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市场经营一直比较混乱。该《办法》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太原市所有的盲人按摩机构将统一由市残联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管理。所有盲人按摩机构将统-牌匾、统一胸卡,除从事按摩外,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和兼营其它娱乐服务项目,造成医疗事故的,均由其按摩机构承担责任。成立盲人按摩机构必须具备5个条件,即必须有固定、开放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盲人一人开店其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从事按摩工作的盲人按摩师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和《太原市盲人按摩人员上岗证》,且须占机构人员的50%以上;外地残疾人在太原市从事按摩工作须持有关证件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