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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丘市从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采取多项措施,畅通多种渠道,完善多项服务,五路并进,使残疾人就业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
政府吸纳就业。为充分发挥政府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安丘市政府早在1998年12月,就以安政编(1998)11号文,批准成立了"安丘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从组织上保证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2001年,他们又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安丘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以法律手段,强制用人单位必须按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市残工委成员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优势,积极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残疾人就业工作,并且还带头吸纳具备条件的残疾人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就业。市财政局、民政局、气象局等部门都安排了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中,残疾人占66%,目前,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有34名残疾人在岗。
集中安置就业。从90年代起,安丘市先后兴办社会福利企业27处,劳服企业4处,集中安置残疾人1200余人。近几年来 ,由于这些企业多为镇办集体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技术含量低,虽享有减免税收的优势,但仍有部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针对这一现状,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联合对福利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对生产经营亏损、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未给残疾职工投保、工资低于省规定最低标准的福利企业予以撤消。对在清理整顿中下岗的残疾职工,通过劳动部门组织培训,重新上岗。在招商引资新建项目时,对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落户福利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安丘市石油钻采机械公司是一处社会福利企业,通过各部门的扶持,规模不断扩大,残疾人就业人数由原来的21人增加到现在的48人,残疾职工月工资在800-1000元,并为残疾职工入了养老保险。互惠双赢,该公司2006年也因此减免税收78万元。
分散按比例就业。从2001年开始,安丘市在全市推行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首先,由残联、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残疾人在岗情况调查摸底,对已经在岗的残疾人,重新进行了残疾鉴定、登记办证,予以确认。为严肃残疾人就业界限,他们制定了确认残疾人就业的五项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就业的残疾人必须持有中国残联统一颁发的残疾证;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参加养老保险的证明;有适合残疾人的工种岗位;月工资不低于省规定的最低标准。为加大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2005年又制定出台了《安丘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并实行"先征后返"的原则,以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手段,达残疾人就业之目的,大大加快了残疾人就业步伐,2006年全市用人单位共新安排618名残疾人就业。
鼓励个人自谋就业。近年来,安丘市对各类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根据残疾类别,结合个人的环境条件,分类指导自谋职业。一是对有条件的残疾人,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对残疾人个体经营的,税务部门给予税收优惠,工商部门优先办理执照、优先提供场所。从管理、登记、证照的行政事业收费中给予优惠。二是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由人民银行协调各商业银行给予小额信贷扶持。三是对农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残疾人,由劳动部门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并组织"送技能"、"送岗位"下乡活动。通过三项措施,目前,全市残疾人个体就业已占整个残疾人就业的20%。
完善服务促进就业。为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措施,他们积极研究和探索残疾人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走"培训-就业-管理-保障"一条龙服务的路子。残联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每年举办一次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发挥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的作用,积极开展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职能培训、职业康复训练、职业介绍等服务。规范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工作,深入用人单位,了解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工种或岗位,由劳动技校、聋哑学校、镇(街道)等单位,有的放矢地举办残疾人微机操作、家电维修、种植业、养殖业培训。市残联依托"安德仕服装公司""瑞泰纺织公司"建立了两处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常年招 收有志于服装、纺织业的残疾人进行培训,并负责就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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