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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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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06-10-19 11:03:41

(2001——2005年)

    《孝感市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实施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级残联、残疾人事业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残疾人工作超额完成了各项任务,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主要是:残疾人康复工作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五年任务,11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人教育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0%,各级残联多形式培训残疾人1万余名;残疾人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率进一步提高,多途径安置残疾人1000多人,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初见成效,国家投入的残疾人康复扶贫专项贷款755万元,扶持残疾人贫困户27675户,使5.5万残疾人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残疾人文化生活日趋活跃,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有了较大改善;资金募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残联组织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状况,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孝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以及《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的精神,制定《孝感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团结拼搏,求实创新,努力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入社会生活的条件和环境,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实现孝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奋斗目标
    残疾人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残疾人温饱问题得到普遍解决;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1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特殊教育从学前教育到中等教育,初步形成体系;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培训与指导,就业率达到85%左右;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面扩大;社会福利有所提高,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扶残助残更加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增强。社会公众服务业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扶持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基层残联为残疾人服务的实力,市、县普遍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形成一支“人道、廉洁”的残疾人事业工作队伍。
    残疾人自身素质普遍提高。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表彰自强模范,激励“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提高广大残疾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康复
    继续实施一批重点项目,使1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1、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使7800名白内障患者复明,县级医院普遍设立眼科,能经常实施手术。2、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为420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3、继续开展聋儿康复工作,对35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为175名残疾儿童配用助听器。4、开展麻风病治疗工作,为15名麻风病致残者实施矫治手术并配备辅助用具。5、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6000件。6、开展康复训练,完成肢残人成人康复训练350名、脑瘫儿康复训练65名、智残儿童康复训练280名。
    (二)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逐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将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大力推广随班就读。稳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残疾人高等教育,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的政策,拓宽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加强建设市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建成全市示范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各级政府要划拨专款设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金,国家特教经费予以支持,同时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
    (三)就业
    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采取积极措施,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使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左右。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法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行业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大力扶持残疾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逐步将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加快福利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步伐,完善扶持保护政策。做好残疾职工稳定就业工作,尽量避免残疾职工失业,进一步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
    2、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服务。市、县(市)区要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并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职能,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服务。
  3、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有计划地组织社会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要,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根据残疾人特点,兴办具备特殊培训手段和条件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在各类培训机构中接受职业培训的贫困残疾人酌情予以补贴;逐步建立以就业市场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培训体系;组织参与残疾人职业技能竟赛,表彰残疾人职业技术能手。
    4、适应社会需求,发展盲人按摩。在培养、培训、就业安置、政策扶持、行业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发展盲人按摩事业。对个体从业的盲人按摩人员,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在社区开办盲人按摩站(点),从当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完善各级盲人按摩指导机构,制定培训计划,进行协调指导,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
    (四)康复扶贫
    扶持4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普遍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贫困地区要继续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当地政府扶贫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地方财政下达的扶贫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扶贫;继续安排残疾人扶贫贴息贷款,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落实工作经费,要完善农村残疾人服务社会职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五)社会保障
    在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与完善的过程中,不失时机地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1、对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无法定扶养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人但抚养人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2、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其中。在农村继续实行对贫困残疾人的救济、扶助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
    3、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及失业、工伤等保险待遇。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和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等。帮助解决无业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问题。
    4、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春蕾计划”、“青年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救助活动切实将残疾人纳入其中;民办公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重度残疾人寄养机构。
    5、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各级残联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六)文体教育
    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发挥残疾人艺术、体育的特殊作用,增进理解与沟通。社会公众文化机构要努力满足残疾人的需要,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特殊艺术人才,积极组织参加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特教学校学生艺术调演。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建立残疾人运动员多级培养体系,落实残疾人体育训练场所。不断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办好第二届孝感市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参加湖北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争取优异成绩。
    (七)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切实解决基层基础服务设施匮乏的问题,各县(市)区都要有一所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办成残疾人之家。各有关部门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立项、建设用地、建设配套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八)信访工作。
要切实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三、主要措施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残疾人事业经费、残疾康复工作经费、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
    (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加大残疾人优惠政策的检查落实力度。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要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的各项宣传活动,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三)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贯彻“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方针,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四)加强各级残联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各级残联要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密切联系残疾人,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为广大残疾人服务。要重视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重视对残联干部特别是残疾人干部的培养教育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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